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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愛的TBA會員朋友大家好:

 茲轉發衛福部醫事司公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實驗室認證資格」,詳細內文公告請點選連結>>>/tw/ImgAdmin/News/files/20220112135149.pdf

 

說明:

衛福部依照「特管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醫療機構施行LDT,執行單位應通過中央主管機關所辦理之認證,或取得以下認證資格:

  1. 食品藥物管理署精準醫療分子檢驗實驗室列冊登錄
  2. CAP認證
  3. ISO15189認證
  4. 台灣病理學會分子病理實驗室認證

以上公函訊息轉知

Best Regards,

台灣生技產業促進協會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