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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TBA會員朋友們, 

函轉財政部公告新增依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第8條規定,

投資未上市或未上櫃生技醫藥公司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之金額,

應計入個人之基本所得額

檢送經濟部 公函影本及財政部公告各1份,請點選下方檔案下載,查看全文。

以上公函轉知

生醫產業促進協會 敬上